内蒙古农业大学西区东附楼水电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预审公告
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农业大学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西区东附楼水电改造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 西区东附楼水电改造项目 |
批准文件编号 | 内财购准字(电子)[2016]01752号 |
采购文件编号 | NMYZ-2015-ZFCG0502 |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内蒙古农业大学西区东附楼水电改造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657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供应商需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供应商库登记”注册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单位资格审核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5)资质证书副本原件;(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贰份(A4纸)。资格审查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05月11日至2016年05月1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12:00时,下午 2:30—5:30时。
资格审查地点: 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巨华商务写字楼C座九层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巨华商务写字楼C座九层
邮政编码:010051
联 系 人:崔虹、李超
联系电话:0471-6522799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农业大学
地 址:赛罕区昭乌达路306号
邮政编码:010018
联 系 人:张多、郭炜
联系电话:0471-4306763
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