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
二、负责编制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做好建设项目的论证立项,办理建设项目报建报批手续。
三、负责建设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结算的编制及报审工作。
四、负责协助相关部门争取地方和上级部门建设资金支持及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
五、负责协助国有资产管理处完成建设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及在建工程转固工作。
六、负责建设项目相关合同的洽谈和文本起草,执行合同并跟踪掌握合同履行情况。
七、负责核算项目用款、用料,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和工程结算。
八、负责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工程竣工手续办理和备案工作。
九、负责专项维修工程的申报立项、施工组织、竣工交验和结算报审等工作。
十、负责收集和整理工程前期资料、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纸等,做好归档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